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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2014年度大修理 项目编号:XL14-032
2工程名称:碱回收二厂蒸发器及管道清洗
3清洗内容:
3.1 I效蒸发器3台,加热面积约870m2x3=2610m2,壳体材质SS2333,规格φ250x10000mm,介质为黑液。
3.2 Ⅱ效蒸发器1台,加热面积约1270 m2,壳体材质为SS2333,规格φ3200x10000mm,介质为黑液。
3.3 Ⅲ效蒸发器1台,加热面积约1270 m2,壳体材质为SS2333,规格φ3200x10000mm,介质为黑液。
3.4 黑液预热器1台,加热面积约542 m2,列管式,壳体及加热管材质为SS2333,规格约为φ500x8000mm,介质为黑液。
3.5 DN125不锈钢管道约25m。
4技术要求:清洗质量应符合《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 》( HG/T2387-2007)要求。
5双方职责:
5.1招标方提供清洗所需硝酸(投标方应注明浓度及需要量)、片碱(投 标方应注明需要量)、施工电源、水源、现场照明。中标方清洗方案注明的硝酸需要量招标方提供完后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确保设备及管线清洗干净,
5.2 施工方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
5.3现场设备拆除及恢复由中标方负责,清洗所需缓蚀剂、钝化剂等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必须确保缓蚀剂、钝化剂等清洗保护剂的配比确保招标方设备及管道腐蚀率在标准规范内,施工方必须全程挂片试验。
5.4清洗所需工具、设备、盲板、管接、配液槽等均由施工方负责。
5.5施工方必须提供详细施工方案及现场设备保护措施、施工工期,施工前须办理开工报告并交纳安全抵押金3000元。
5.6二次搬运、食宿由施工方负责。
5.7施工方所有人员(包括中途增加或更换人)必须经招标方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5.8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责任由施工方自负。
5.9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现场整洁;拆卸的旧管归招标方所有,施工方拆卸后应及时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6施工期限:设备及管道清洗要求招标方停机期间完成,具体开工时间根据招标方通知。
7承包范围、方式及要求:投标方应到现场查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清洗方案设计,工程费用实行包干总价。
8工程验收标准:
8.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8.2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的优良标准。
8.3设备管道腐蚀率小于6g/m2.h;除垢率:碳酸盐大于95%;非碳酸盐大于80%。
9其他要求:
9.1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穿防护服、戴防护帽、防护手套、眼镜,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9.2中标人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证招标方委派人员安全,并对此负责。无关人员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清洗区域,安全责任自负。
9.3施工时不得影响我公司正常的生产活动,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
10违约罚则: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交付使用时,应赔偿由于误工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并累计计取。
11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合同价的90%(银行承兑汇票);工程保修金由招标人预留工程总合同价的10%,在保修期满后十天内付清。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不计利息。中标人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地方税务发票。
12报价规定:
12.1投标报价应按分厂分项报价,报价中若出现按单价计算的结果、分项报价之和、总价三者之间任一或全部不一致,以价格低者为有效报价。
12.2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特殊情况下视评标过程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
13评标办法:
13.1本次招标采用经综合评审后最佳性价比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13.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不存在递补候选中标人的情况。若中标人弃标,则择机另行招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4.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清洗业绩及经验。
14.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5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8日
联系人:黄志中(13559098500)
16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8:45~9:00时(北京时间)之间,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其他时间将不予接受。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
17.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7.2.1现金形式;
17.2.2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7.2.3银行汇票;
17.2.4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工程款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工程款中转扣(未到期保证金除外)。
17.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票),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当场予以原封退还,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后退还,以未结工程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工程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7.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时竣工并验收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工程款转抵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转回未结工程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7.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7.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7.6.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中标通知规定签订合同;
17.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8投标文件要求:
18.1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及工程实例,包括各种资质证明、法人资格、工商税务、信用等级、代理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8.2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实施方案/工期及质量承诺、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
18.3投标报价书编制一式一份,包括以下内容:分项价及总价、工期、质量承诺(投标承诺函)。
18.4除投标报价书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价格的任何内容。
19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纪检人员监督。
20发布招标公告媒体:青山纸业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方式:0598-5658595 5658323 5658698(传真)
技术联系:0598-5658513(张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