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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B2022004 水仙药业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招标文件

ZHB2022004 水仙药业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招标文件

【概要描述】1.项目名称: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完成整个项目的服务成果。 3.技术和服务要求: 3.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服务范围: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3.1.2服务内容: 3.1.2.1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2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3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4宣贯实施辅导及落地技术支持。 3.2中标方将开展、完成如下工作任务,并向招标人提供下述文件资料作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成果(以下简称“服务成果"): 3.2.1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2.1.1公司组织现状评估及组织设计期望交流。 3.2.1.2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2.1.3系统设计各部门的职位结构,包括职能规划、岗位规划、编制规划等。 3.2.2薪酬绩效体系优化设计 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2.2.1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建立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科学的激励性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公司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外部公平性、自我公平性;设计岗位薪酬标准表及薪酬套改方案。 3.2.2.2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建立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管理原则、目的、流程,明确各项绩效考核工具的应用,明确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权属企业的性质,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的目标值、权重、得分标准等,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反应个人能力和价值创造。 3.2.3方案送审配合、宣贯实施辅导及落地技术支持 3.2.3.1导入实施建议:借鉴先进企业变革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就项目方案导入与落地实施,提出操作性建议,辅导内部员工推动项目成果落地。 3.2.3.2现场宣贯辅导:在项目方案及相关制度修订定稿后,除贯穿项目始终的实施辅导、知识转移外,将在现场提供相应的整合培训、方案宣贯、技术答疑等服务,协助公司推动项目成果落地实施。 3.2.3.3结案手续办理:汇总、整理、提交项目相关成果文件,办理结案手续。 3.3阶段性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 3.3.1(第一阶段)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1.1 《 组织设计报告》 3.3.1.2 《部门职能书 》 3.3.1.3 《岗位说明书》 3.3.1.4 《 定岗定编报告 》 3.3.1.5 《 组织管理手册 》 3.3.2(第二阶段)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2.1《岗位相对价值测评标准表》 3.3.2.2《 岗位相对价值薪等分布表》 3.3.2.3《 薪酬管理办法》 3.3.2.4《薪酬套改方案》、 3.3.2.5《员工定薪表》 3.3.3(第三阶段)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3.1《年度经营计划表》 3.3.3.2《部门考核指标库》 (汇编) 3.3.3.3《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表》(汇编) 3.3.3.4《绩效管理办法》 3.3.3.5部门《绩效合约书》(汇编)》 3.4人员配备及要求:咨询人员团队需至少配备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助理1人。需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简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 3.5项目成果确认方式: 3.5.1文件签收确认方式:中标方依据项目计划按时以书面形式提交各阶段咨询成果,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签收。 3.5.2阶段成果确认方式:每次提交咨询成果前,中标方应对拟提交的成果进行必要的讲解。中标方按照时间进度提交阶段成果;招标方需在收到成果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招标方确认;如果在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未提出意见,视为咨询阶段成果认可并确认(或相应部分内容确认)中标方有权要求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该阶段咨询款项; 3.5.3最终成果确认方式:召开最终项目成果提交会,中标方现场讲解,招标方应在讲解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书面反馈意见;招标方提出意见的,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招标方签收、审查;招标方无意见的,向中标方书面反馈确认成果。 3.5.4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研讨和培训等咨询服务以招标方安排人员参加视为已实施(不以参加人数计算),双方均可安排相关记录予以确认。 4.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支付,具体如下: 4.1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项目辅导费的30%; 4.2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提交第一阶段阶段性咨询工作成果经招标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总费用的30%; 4.3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提交第二阶段阶段性咨询工作成果经招标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总费用的30%; 4.4中标方提交完《项目总结报告》后对招标方的项目运行进行3个月的有效辅导,辅导结束后,经双方确认后且招标方接到中标方的正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辅导费的10%项目尾款。 5.售后服务: 5.1 项目结束后,中标方免费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就项目报告内容的理解和实施指导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5.2 中标方在售后服务期间应及时响应招标方的服务需求,在招标方提出需求后中标方可通过线上或现场指导完成咨询服务和支持。招标方提出需求后,中标方应在8个小时内进行响应,3-5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需要现场指导的,中标方人员因此产生的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3 售后服务期结束后,中标方可以通过传真、电话或邮件方式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咨询并解决招标方在执行方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此阶段内,如果招标方要求中标方现场解决问题时,招标方应按咨询师的不同级别支付费用并负责中标方人员的交通住宿,具体费用另行商议。 5.4 项目落地后,免费一年服务期内进行季度回访调研,及时解决新体系落地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招标方提出的意见,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咨询项目成果,以更符合招标方的实际运行需要。 6.保密原则; 6.1 中标方所完成的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招标方享有,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项目成果,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6.2、中标方对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获得的招标方任何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项目成果与项目期间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中标方项目组需严格遵守甲方纪律要求,任何资料往来与信息需经招标方项目组许可,不得自私打探; 6.3、中标方对咨询中向招标方提供的有关第三方资料,需由中标方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招标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责任。因此导致招标方被追究责任的,相关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的合作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永久。 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服务、信用良好。 8.报价规定: 8.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交通费用等,现场办公时招标方可安排工作餐); 8.2报价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评标小组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办法详见附件《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评标办法》。 10.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2月28日在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水仙药业六楼招标办会议室开标。 10.2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0.2.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17:30,逾期招标人有权拒收。 10.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参与投标,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办,收件人:游志成,电话:13779911798。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项目。 10.3投标文件领取方式:可于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或前往水仙药业招标办领取。 11.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1.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技术与商务文件。 1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 .《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c.《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投标单位承诺函》e.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1.3技术与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评标办法所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1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招标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3.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www.zzsx.com.cn。 联系方式:0596-2302616(招标办)           13779911798  游志成   招标人: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ZHB2022004 水仙药业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招标文件

【概要描述】1.项目名称: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完成整个项目的服务成果。

3.技术和服务要求:

3.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服务范围: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3.1.2服务内容:

3.1.2.1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2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3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4宣贯实施辅导及落地技术支持。

3.2中标方将开展、完成如下工作任务,并向招标人提供下述文件资料作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成果(以下简称“服务成果"):

3.2.1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2.1.1公司组织现状评估及组织设计期望交流。

3.2.1.2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2.1.3系统设计各部门的职位结构,包括职能规划、岗位规划、编制规划等。

3.2.2薪酬绩效体系优化设计

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2.2.1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建立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科学的激励性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公司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外部公平性、自我公平性;设计岗位薪酬标准表及薪酬套改方案。

3.2.2.2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建立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管理原则、目的、流程,明确各项绩效考核工具的应用,明确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权属企业的性质,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的目标值、权重、得分标准等,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反应个人能力和价值创造。

3.2.3方案送审配合、宣贯实施辅导及落地技术支持

3.2.3.1导入实施建议:借鉴先进企业变革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就项目方案导入与落地实施,提出操作性建议,辅导内部员工推动项目成果落地。

3.2.3.2现场宣贯辅导:在项目方案及相关制度修订定稿后,除贯穿项目始终的实施辅导、知识转移外,将在现场提供相应的整合培训、方案宣贯、技术答疑等服务,协助公司推动项目成果落地实施。

3.2.3.3结案手续办理:汇总、整理、提交项目相关成果文件,办理结案手续。

3.3阶段性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

3.3.1(第一阶段)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1.1 《 组织设计报告》

3.3.1.2 《部门职能书 》

3.3.1.3 《岗位说明书》

3.3.1.4 《 定岗定编报告 》

3.3.1.5 《 组织管理手册 》

3.3.2(第二阶段)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2.1《岗位相对价值测评标准表》

3.3.2.2《 岗位相对价值薪等分布表》

3.3.2.3《 薪酬管理办法》

3.3.2.4《薪酬套改方案》、

3.3.2.5《员工定薪表》

3.3.3(第三阶段)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3.1《年度经营计划表》

3.3.3.2《部门考核指标库》 (汇编)

3.3.3.3《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表》(汇编)

3.3.3.4《绩效管理办法》

3.3.3.5部门《绩效合约书》(汇编)》

3.4人员配备及要求:咨询人员团队需至少配备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助理1人。需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简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

3.5项目成果确认方式:

3.5.1文件签收确认方式:中标方依据项目计划按时以书面形式提交各阶段咨询成果,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签收。

3.5.2阶段成果确认方式:每次提交咨询成果前,中标方应对拟提交的成果进行必要的讲解。中标方按照时间进度提交阶段成果;招标方需在收到成果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招标方确认;如果在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未提出意见,视为咨询阶段成果认可并确认(或相应部分内容确认)中标方有权要求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该阶段咨询款项;

3.5.3最终成果确认方式:召开最终项目成果提交会,中标方现场讲解,招标方应在讲解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书面反馈意见;招标方提出意见的,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招标方签收、审查;招标方无意见的,向中标方书面反馈确认成果。

3.5.4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研讨和培训等咨询服务以招标方安排人员参加视为已实施(不以参加人数计算),双方均可安排相关记录予以确认。

4.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支付,具体如下:

4.1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项目辅导费的30%;

4.2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提交第一阶段阶段性咨询工作成果经招标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总费用的30%;

4.3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提交第二阶段阶段性咨询工作成果经招标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总费用的30%;

4.4中标方提交完《项目总结报告》后对招标方的项目运行进行3个月的有效辅导,辅导结束后,经双方确认后且招标方接到中标方的正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辅导费的10%项目尾款。

5.售后服务:

5.1 项目结束后,中标方免费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就项目报告内容的理解和实施指导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5.2 中标方在售后服务期间应及时响应招标方的服务需求,在招标方提出需求后中标方可通过线上或现场指导完成咨询服务和支持。招标方提出需求后,中标方应在8个小时内进行响应,3-5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需要现场指导的,中标方人员因此产生的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3 售后服务期结束后,中标方可以通过传真、电话或邮件方式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咨询并解决招标方在执行方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此阶段内,如果招标方要求中标方现场解决问题时,招标方应按咨询师的不同级别支付费用并负责中标方人员的交通住宿,具体费用另行商议。

5.4 项目落地后,免费一年服务期内进行季度回访调研,及时解决新体系落地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招标方提出的意见,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咨询项目成果,以更符合招标方的实际运行需要。

6.保密原则;

6.1 中标方所完成的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招标方享有,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项目成果,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6.2、中标方对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获得的招标方任何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项目成果与项目期间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中标方项目组需严格遵守甲方纪律要求,任何资料往来与信息需经招标方项目组许可,不得自私打探;

6.3、中标方对咨询中向招标方提供的有关第三方资料,需由中标方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招标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责任。因此导致招标方被追究责任的,相关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的合作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永久。

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服务、信用良好。

8.报价规定:

8.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交通费用等,现场办公时招标方可安排工作餐);

8.2报价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评标小组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办法详见附件《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评标办法》。

10.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2月28日在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水仙药业六楼招标办会议室开标。

10.2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0.2.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17:30,逾期招标人有权拒收。

10.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参与投标,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办,收件人:游志成,电话:13779911798。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项目。

10.3投标文件领取方式:可于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或前往水仙药业招标办领取。

11.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1.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技术与商务文件。

1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 .《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c.《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投标单位承诺函》e.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1.3技术与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评标办法所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1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招标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3.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www.zzsx.com.cn。

联系方式:0596-2302616(招标办)

          13779911798  游志成

 

招标人: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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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完成整个项目的服务成果

3.技术和服务要求

3.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服务范围: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3.1.2服务内容:

3.1.2.1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2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3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1.2.4宣贯实施辅导及落地技术支持

3.2中标方将开展、完成如下工作任务,并向招标人提供下述文件资料作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成果(以下简称“服务成果"):

3.2.1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2.1.1公司组织现状评估及组织设计期望交流。

3.2.1.2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

3.2.1.3系统设计各部门的职位结构,包括职能规划、岗位规划、编制规划等。

3.2.2薪酬绩效体系优化设计

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2.2.1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建立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科学的激励性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公司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外部公平性、自我公平性;设计岗位薪酬标准表及薪酬套改方案。

3.2.2.2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建立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管理原则、目的、流程,明确各项绩效考核工具的应用,明确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权属企业的性质,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的目标值、权重、得分标准等,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反应个人能力和价值创造。

3.2.3方案送审配合、宣贯实施辅导及落地技术支持

3.2.3.1导入实施建议:借鉴先进企业变革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就项目方案导入与落地实施,提出操作性建议,辅导内部员工推动项目成果落地。

3.2.3.2现场宣贯辅导:在项目方案及相关制度修订定稿后,除贯穿项目始终的实施辅导、知识转移外,将在现场提供相应的整合培训、方案宣贯、技术答疑等服务,协助公司推动项目成果落地实施。

3.2.3.3结案手续办理:汇总、整理、提交项目相关成果文件,办理结案手续。

3.3阶段性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

3.3.1(第一阶段)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1.1  组织设计报告》

3.3.1.2 《部门职能书

3.3.1.3 《岗位说明书》

3.3.1.4  定岗定编报告

3.3.1.5  组织管理手册

3.3.2(第二阶段)薪酬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2.1《岗位相对价值测评标准表》

3.3.2.2 岗位相对价值薪等分布表》

3.3.2.3 薪酬管理办法》

3.3.2.4《薪酬套改方案》、

3.3.2.5《员工定薪表》

3.3.3(第三阶段)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设计模块:

3.3.3.1《年度经营计划表》

3.3.3.2《部门考核指标库》 (汇编)

3.3.3.3《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表》(汇编)

3.3.3.4《绩效管理办法》

3.3.3.5部门《绩效合约书》(汇编)

3.4人员配备及要求:咨询人员团队需至少配备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助理1人。需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简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

3.5项目成果确认方式

3.5.1文件签收确认方式:中标方依据项目计划按时以书面形式提交各阶段咨询成果,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签收。

3.5.2阶段成果确认方式:每次提交咨询成果前,中标方应对拟提交的成果进行必要的讲解。中标方按照时间进度提交阶段成果;招标方需在收到成果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招标方确认;如果在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未提出意见,视为咨询阶段成果认可并确认(或相应部分内容确认)中标方有权要求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该阶段咨询款项;

3.5.3最终成果确认方式:召开最终项目成果提交会,中标方现场讲解,招标方应在讲解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书面反馈意见;招标方提出意见的,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招标方签收、审查;招标方无意见的,向中标方书面反馈确认成果。

3.5.4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研讨和培训等咨询服务以招标方安排人员参加视为已实施(不以参加人数计算),双方均可安排相关记录予以确认。

4.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支付,具体如下:

4.1合同签定后,招标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项目辅导费的30%;

4.2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提交第一阶段阶段性咨询工作成果经招标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总费用30

4.3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提交第二阶段阶段性咨询工作成果经招标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总费用30

4.4中标方提交完《项目总结报告》后对招标方的项目运行进行3个月的有效辅导,辅导结束后,经双方确认后且招标方接到中标方的正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辅导费的10%项目尾款。

5.售后服务

5.1 项目结束后,中标方免费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就项目报告内容的理解和实施指导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5.2 中标方在售后服务期间应及时响应招标方的服务需求,在招标方提出需求后中标方可通过线上或现场指导完成咨询服务和支持。招标方提出需求后,中标方应在8个小时内进行响应,3-5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需要现场指导的,中标方人员因此产生的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3 售后服务期结束后,中标方可以通过传真、电话或邮件方式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咨询并解决招标方在执行方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此阶段内,如果招标方要求中标方现场解决问题时,招标方应按咨询师的不同级别支付费用并负责中标方人员的交通住宿,具体费用另行商议。

5.4 项目落地后,免费一年服务期内进行季度回访调研,及时解决新体系落地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招标方提出的意见,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咨询项目成果,以更符合招标方的实际运行需要。

6.保密原则;

6.1 中标方所完成的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招标方享有,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项目成果,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6.2、中标方对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获得的招标方任何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项目成果与项目期间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中标方项目组需严格遵守甲方纪律要求,任何资料往来与信息需经招标方项目组许可,不得自私打探;

6.3、中标方对咨询中向招标方提供的有关第三方资料,需由中标方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招标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责任。因此导致招标方被追究责任的,相关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的合作终止而失效,保密期限:永久。

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服务、信用良好

8.报价规定

8.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交通费用等,现场办公时招标方可安排工作餐)

8.2报价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评标小组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办法详见附件组织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评标办法》。

10.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2228在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水仙药业六楼招标办会议室开标。

10.2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0.2.1投标截止时间202222517:30逾期招标人有权拒收。

10.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参与投标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办,收件人:游志成,电话:13779911798。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项目。

10.3投标文件领取方式:可于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或前往水仙药业招标办领取。

11.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1.1投标文件分成部分: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文件。

1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 .《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c.《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投标单位承诺函》e.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1.3技术与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评标办法所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1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招标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3.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www.zzsx.com.cn

联系方式:0596-2302616(招标办)

          13779911798  游志成

 

招标人: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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