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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QY023C 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招标公告(重新挂网)

2022QY023C 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招标公告(重新挂网)

【概要描述】招标公告 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以下简称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 2.数量及规模: 2.1项目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费用以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的碱产量进行结算,碱产量由青山纸业提供,目前每月碱产量约12000吨,约产生白泥、绿泥、石灰渣20000吨(湿重,以下均以吨表示)。若青山纸业碱产能增加,则标的物的数量相应增加。 备注:青山纸业石灰窑若投运,则碱回收二厂的石灰渣和绿泥按每天2车(小龙马车)20吨(湿重)折碱量8.45吨;碱回收二厂结算碱产量=碱二实际碱产量-石灰窑开机天数*碱二实际生产时间的日均产碱量+石灰窑开机天数*8.45 2.2中标单位在做好上述标的物清理处置堆存的同时,应积极推广白泥综合利用,每月至少将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约15000吨白泥(含绿泥、石灰渣)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以缓解白泥堆场的压力。青山养鸡场白泥拉运结束后,每月综合利用基数由15000吨改为20000吨,合同数量均在中标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00吨/月。以下不再另行表述。 3.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应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4.3投标人应提交白泥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合作企业名称、白泥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白泥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上一年度白泥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4.4投标人须提供白泥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白泥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白泥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和白泥堆放三防措施(白泥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白泥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四张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4.5投标人须须开标前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并开具技术交流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8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3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至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7.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s://fjqszy.go.1688.com。 福建轻纺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联系方式:0598-5658595(招标办)廖工13850856250(技术联系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正文内容: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 2.数量及规模: 2.1项目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费用以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的碱产量进行结算,碱产量由青山纸业提供,目前每月碱产量约12000吨,约产生白泥、绿泥、石灰渣20000吨(湿重,以下均以吨表示)。若青山纸业碱产能增加,则标的物的数量相应增加。 备注:青山纸业石灰窑若投运,则碱回收二厂的石灰渣和绿泥按每天2车(小龙马车)20吨(湿重)折碱量8.45吨;碱回收二厂结算碱产量=碱二实际碱产量-石灰窑开机天数*碱二实际生产时间的日均产碱量+石灰窑开机天数*8.45 2.2中标单位在做好上述标的物清理处置堆存的同时,应积极推广白泥综合利用,每月至少将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约15000吨白泥(含绿泥、石灰渣)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以缓解白泥堆场的压力。青山养鸡场白泥拉运结束后,每月综合利用基数由15000吨改为20000吨,合同数量均在中标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00吨/月。以下不再另行表述。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标的物系生产性固体废料,招标人不予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 3.2中标单位应根据标的物的特性,自行安排车辆装车、运输、卸车及堆存标的物;标的物装运起点为青山纸业碱回收一厂、二厂,堆存地点为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中标单位运输标的物出厂须根据青山纸业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执行。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另外地点堆放,由招标单位指定堆存在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运单价。 3.3项目标的物所有权归青山公司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清理处置中途将运输物品随意倾倒,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卖、外送或在非指定地点堆放。若发现违法违规处置标的物或产生污染的,第一次扣罚2万元,第二次扣罚5万元,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行为,在利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过程中所引起的环保污染事故、民事纠纷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4标的物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季度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春节所在月份不考核,该季度按2个月计算),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数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4.1中标单位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每个季度应达到中标数量*3吨以上(春节所在季度按两个月考核),年度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11个月计)必须达到中标数量*11吨以上(公司供应量不足除外),少外运1吨扣10元,从清理处置费用中扣除;若清理处置费用不够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金额应于第二月补齐。 3.4.2白泥外运数量季度考核若未完成,则从当季度的结算款中扣款,若季度累积完成考核数量时,则扣款退还;白泥外运数量考核实行年度总结算,年度未完成考核数量的,则在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结算款进行结算扣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年度完成总量考核的,则退回所有的扣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3.5青山纸业碱回收一厂、碱回收二厂石灰渣可用装载机装车,小龙马车运输。如果碱回收二厂石灰窑有投运,若其石灰窑因故障停运时,中标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如果0点班石灰窑故障停运,当日12:00前组织小龙马车将碱回收二厂白泥运输到石窠塘山;如果其它时间段石灰窑故障停运,第二天6:00组织小龙马车将碱回收二厂白泥运输到石窠塘山;要有专人装车和新增5部小龙马车运输。 3.6中标单位应保持现场及运输路段整洁;青山公司每天所产生的白、绿泥中标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因未及时清理而影响正常生产;清理处置工作应服从碱回收一厂及碱回收二厂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必要时安排全天24小时作业;遵守青山公司规章制度;在白、绿泥装卸车及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均自行负责及对参与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7若中标单位没有及时清理处置白、绿泥而影响正常生产或造成环境污染及损坏青山公司财物的,将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3.8合同执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同样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青山公司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9中标单位在开始履行合同的前3个月外运综合利用数量合计无法达到中标数量的60%时或因外运综合利用数量不足导致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堆存点堆放空间达到风险临界点(即堆场上剩余的堆放空间只有半个月的堆放时间)时,视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3.10中标单位在白泥及绿泥装车、运输、卸车、堆放、处置等全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单位及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否则依据招标单位及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4.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 5.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应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5.3投标人应提交白泥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合作企业名称、白泥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白泥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上一年度白泥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5.4投标人须提供白泥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白泥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白泥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和白泥堆放三防措施(白泥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白泥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四张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5.5投标人须须开标前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并开具技术交流证明。 6.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财务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给予支付。 7.报价规定 7.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13.29元/吨碱(含税)。 7.2投标人报价为含6%增值税的价格。 7.3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8.评标办法 8.1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8.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8.3评分项目: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1 投标价评审 50分 F=50-(A-AD)÷(AG-AD)*6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投标评审价; AG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最低投标评审价。 2 综合利用数量评审 20分 ●为鼓励白泥综合利用,每月应有15000吨白泥(含灰渣;湿重)外运到有资质的企业再利用。综合利用数量每增加1000吨加2分,直至加满20分为止。 ●每月外运白泥(含灰渣;湿重)无法达到15000吨或者再利用家数按废标处理。 3 技术能力评审 30分 ●清理处置作业管理(提供满足中标数量作业的人员、车辆、装卸机械及安全作业的管理规范或运营投放方案,具备根据白泥、绿泥、石灰特性分类堆放及资源化利用的能力),方案最佳得10分。 ●白泥外运综合利用业绩或方案并应与中标数量相匹配,业绩应是真实的,方案应是可执行的,匹配度越高,分值越高,得分最高20分。   9.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21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3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 10.2参与方式 10.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投标人须遵守沙县政府和本公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来自福建省外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监测报告。) 10.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

2022QY023C 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招标公告(重新挂网)

【概要描述】招标公告

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以下简称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

2.数量及规模:

2.1项目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费用以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的碱产量进行结算,碱产量由青山纸业提供,目前每月碱产量约12000吨,约产生白泥、绿泥、石灰渣20000吨(湿重,以下均以吨表示)。若青山纸业碱产能增加,则标的物的数量相应增加。

备注:青山纸业石灰窑若投运,则碱回收二厂的石灰渣和绿泥按每天2车(小龙马车)20吨(湿重)折碱量8.45吨;碱回收二厂结算碱产量=碱二实际碱产量-石灰窑开机天数*碱二实际生产时间的日均产碱量+石灰窑开机天数*8.45

2.2中标单位在做好上述标的物清理处置堆存的同时,应积极推广白泥综合利用,每月至少将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约15000吨白泥(含绿泥、石灰渣)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以缓解白泥堆场的压力。青山养鸡场白泥拉运结束后,每月综合利用基数由15000吨改为20000吨,合同数量均在中标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00吨/月。以下不再另行表述。

3.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应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4.3投标人应提交白泥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合作企业名称、白泥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白泥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上一年度白泥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4.4投标人须提供白泥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白泥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白泥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和白泥堆放三防措施(白泥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白泥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四张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4.5投标人须须开标前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并开具技术交流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8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3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至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7.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s://fjqszy.go.1688.com。

福建轻纺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联系方式:0598-5658595(招标办)廖工13850856250(技术联系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正文内容: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清理处置工作

2.数量及规模:

2.1项目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费用以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的碱产量进行结算,碱产量由青山纸业提供,目前每月碱产量约12000吨,约产生白泥、绿泥、石灰渣20000吨(湿重,以下均以吨表示)。若青山纸业碱产能增加,则标的物的数量相应增加。

备注:青山纸业石灰窑若投运,则碱回收二厂的石灰渣和绿泥按每天2车(小龙马车)20吨(湿重)折碱量8.45吨;碱回收二厂结算碱产量=碱二实际碱产量-石灰窑开机天数*碱二实际生产时间的日均产碱量+石灰窑开机天数*8.45

2.2中标单位在做好上述标的物清理处置堆存的同时,应积极推广白泥综合利用,每月至少将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约15000吨白泥(含绿泥、石灰渣)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以缓解白泥堆场的压力。青山养鸡场白泥拉运结束后,每月综合利用基数由15000吨改为20000吨,合同数量均在中标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00吨/月。以下不再另行表述。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标的物系生产性固体废料,招标人不予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

3.2中标单位应根据标的物的特性,自行安排车辆装车、运输、卸车及堆存标的物;标的物装运起点为青山纸业碱回收一厂、二厂,堆存地点为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中标单位运输标的物出厂须根据青山纸业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执行。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另外地点堆放,由招标单位指定堆存在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运单价。

3.3项目标的物所有权归青山公司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清理处置中途将运输物品随意倾倒,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卖、外送或在非指定地点堆放。若发现违法违规处置标的物或产生污染的,第一次扣罚2万元,第二次扣罚5万元,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行为,在利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过程中所引起的环保污染事故、民事纠纷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4标的物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季度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春节所在月份不考核,该季度按2个月计算),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数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4.1中标单位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每个季度应达到中标数量*3吨以上(春节所在季度按两个月考核),年度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11个月计)必须达到中标数量*11吨以上(公司供应量不足除外),少外运1吨扣10元,从清理处置费用中扣除;若清理处置费用不够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金额应于第二月补齐。

3.4.2白泥外运数量季度考核若未完成,则从当季度的结算款中扣款,若季度累积完成考核数量时,则扣款退还;白泥外运数量考核实行年度总结算,年度未完成考核数量的,则在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结算款进行结算扣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年度完成总量考核的,则退回所有的扣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3.5青山纸业碱回收一厂、碱回收二厂石灰渣可用装载机装车,小龙马车运输。如果碱回收二厂石灰窑有投运,若其石灰窑因故障停运时,中标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如果0点班石灰窑故障停运,当日12:00前组织小龙马车将碱回收二厂白泥运输到石窠塘山;如果其它时间段石灰窑故障停运,第二天6:00组织小龙马车将碱回收二厂白泥运输到石窠塘山;要有专人装车和新增5部小龙马车运输。

3.6中标单位应保持现场及运输路段整洁;青山公司每天所产生的白、绿泥中标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因未及时清理而影响正常生产;清理处置工作应服从碱回收一厂及碱回收二厂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必要时安排全天24小时作业;遵守青山公司规章制度;在白、绿泥装卸车及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均自行负责及对参与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7若中标单位没有及时清理处置白、绿泥而影响正常生产或造成环境污染及损坏青山公司财物的,将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3.8合同执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同样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青山公司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9中标单位在开始履行合同的前3个月外运综合利用数量合计无法达到中标数量的60%时或因外运综合利用数量不足导致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堆存点堆放空间达到风险临界点(即堆场上剩余的堆放空间只有半个月的堆放时间)时,视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3.10中标单位在白泥及绿泥装车、运输、卸车、堆放、处置等全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单位及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否则依据招标单位及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4.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

5.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应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5.3投标人应提交白泥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合作企业名称、白泥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白泥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上一年度白泥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5.4投标人须提供白泥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白泥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白泥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和白泥堆放三防措施(白泥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白泥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四张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5.5投标人须须开标前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并开具技术交流证明。

6.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财务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给予支付。

7.报价规定

7.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13.29元/吨碱(含税)。

7.2投标人报价为含6%增值税的价格。

7.3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8.评标办法

8.1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8.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8.3评分项目: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1


投标价评审


50分


F=50-(A-AD)÷(AG-AD)*6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投标评审价;

AG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最低投标评审价。




2


综合利用数量评审


20分


●为鼓励白泥综合利用,每月应有15000吨白泥(含灰渣;湿重)外运到有资质的企业再利用。综合利用数量每增加1000吨加2分,直至加满20分为止。

●每月外运白泥(含灰渣;湿重)无法达到15000吨或者再利用家数按废标处理。




3


技术能力评审


30分


●清理处置作业管理(提供满足中标数量作业的人员、车辆、装卸机械及安全作业的管理规范或运营投放方案,具备根据白泥、绿泥、石灰特性分类堆放及资源化利用的能力),方案最佳得10分。

●白泥外运综合利用业绩或方案并应与中标数量相匹配,业绩应是真实的,方案应是可执行的,匹配度越高,分值越高,得分最高20分。





 

9.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21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3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

10.2参与方式

10.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投标人须遵守沙县政府和本公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来自福建省外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监测报告。)

10.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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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以下简称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清理处置工作

2.数量及规模

2.1项目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费用以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的碱产量进行结算,碱产量由青山纸业提供,目前每月碱产量约12000吨,约产生白泥、绿泥、石灰渣20000吨(湿重,以下均以吨表示)。若青山纸业碱产能增加,则标的物的数量相应增加。

备注:青山纸业石灰窑若投运,则碱回收二厂的石灰渣和绿泥按每天2车(小龙马车)20吨(湿重)折碱量8.45吨;碱回收二厂结算碱产量=碱二实际碱产量-石灰窑开机天数*碱二实际生产时间的日均产碱量+石灰窑开机天数*8.45

2.2中标单位在做好上述标的物清理处置堆存的同时,应积极推广白泥综合利用,每月至少将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约15000吨白泥(含绿泥、石灰渣)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以缓解白泥堆场的压力。青山养鸡场白泥拉运结束后,每月综合利用基数由15000吨改为20000吨,合同数量均在中标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00吨/月。以下不再另行表述。

3.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

4.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应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4.3投标人应提交白泥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合作企业名称、白泥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白泥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上一年度白泥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4.4投标人须提供白泥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白泥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白泥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和白泥堆放三防措施(白泥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白泥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四张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4.5投标人须须开标前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并开具技术交流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21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3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至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7.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s://fjqszy.go.1688.com。

福建轻纺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联系方式:0598-5658595(招标办)廖工13850856250(技术联系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正文内容: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清理处置工作

2.数量及规模

2.1项目标的物的清理处置费用以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的碱产量进行结算,碱产量由青山纸业提供,目前每月碱产量约12000吨,约产生白泥、绿泥、石灰渣20000吨(湿重,以下均以吨表示)。若青山纸业碱产能增加,则标的物的数量相应增加。

备注:青山纸业石灰窑若投运,则碱回收二厂的石灰渣和绿泥按每天2车(小龙马车)20吨(湿重)折碱量8.45吨;碱回收二厂结算碱产量=碱二实际碱产量-石灰窑开机天数*碱二实际生产时间的日均产碱量+石灰窑开机天数*8.45

2.2中标单位在做好上述标的物清理处置堆存的同时,应积极推广白泥综合利用,每月至少将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约15000吨白泥(含绿泥、石灰渣)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以缓解白泥堆场的压力。青山养鸡场白泥拉运结束后,每月综合利用基数由15000吨改为20000吨,合同数量均在中标数量的基础上增加5000吨/月。以下不再另行表述。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标的物系生产性固体废料,招标不予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

3.2中标单位应根据标的物的特性,自行安排车辆装车、运输、卸车及堆存标的物;标的物装运起点为青山纸业碱回收一厂、二厂,堆存地点为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中标单位运输标的物出厂须根据青山纸业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执行。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另外地点堆放,由招标单位指定堆存在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运单价。

3.3项目标的物所有权归青山公司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清理处置中途将运输物品随意倾倒,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卖、外送或在非指定地点堆放。若发现违法违规处置标的物或产生污染的,第一次扣罚2万元,第二次扣罚5万元,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行为,在利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过程中所引起的环保污染事故、民事纠纷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4标的物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季度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春节所在月份不考核,该季度按2个月计算),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数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4.1中标单位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每个季度应达到中标数量*3吨以上(春节所在季度按两个月考核),年度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11个月计)必须达到中标数量*11吨以上(公司供应量不足除外),少外运1吨扣10元,从清理处置费用中扣除;若清理处置费用不够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金额应于第二月补齐。

3.4.2白泥外运数量季度考核若未完成,则从当季度的结算款中扣款,若季度累积完成考核数量时,则扣款退还;白泥外运数量考核实行年度总结算,年度未完成考核数量的,则在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结算款进行结算扣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年度完成总量考核的,则退回所有的扣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3.5青山纸业碱回收一厂、碱回收二厂石灰渣可用装载机装车,小龙马车运输。如果碱回收二厂石灰窑有投运,若其石灰窑因故障停运时,中标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如果0点班石灰窑故障停运,当日12:00前组织小龙马车将碱回收二厂白泥运输到石窠塘山;如果其它时间段石灰窑故障停运,第二天6:00组织小龙马车将碱回收二厂白泥运输到石窠塘山;要有专人装车和新增5部小龙马车运输

3.6中标单位应保持现场及运输路段整洁;青山公司每天所产生的白、绿泥中标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因未及时清理而影响正常生产;清理处置工作应服从碱回收一厂及碱回收二厂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必要时安排全天24小时作业;遵守青山公司规章制度;在白、绿泥装卸车及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均自行负责及对参与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7若中标单位没有及时清理处置白、绿泥而影响正常生产或造成环境污染及损坏青山公司财物的,将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3.8合同执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同样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青山公司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9中标单位在开始履行合同的前3个月外运综合利用数量合计无法达到中标数量的60%时或因外运综合利用数量不足导致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堆存点堆放空间达到风险临界点(即堆场上剩余的堆放空间只有半个月的堆放时间)时,视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3.10中标单位在白泥及绿泥装车、运输、卸车、堆放、处置等全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单位及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否则依据招标单位及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4.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

5.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应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5.3投标人应提交白泥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合作企业名称、白泥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白泥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上一年度白泥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5.4投标人须提供白泥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白泥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白泥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和白泥堆放三防措施(白泥堆放须放雨棚内,要有白泥堆放点雨棚拍照证明),以上四张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5.5投标人须须开标前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并开具技术交流证明。

6.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财务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给予支付。

7.报价规定

7.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13.29元/吨碱(含税)。

7.2投标人报价为含6%增值税的价格。

7.3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8.评标办法

8.1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8.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8.3评分项目: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1

投标价评审

50

F=50-(A-AD)÷(AG-AD)*6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投标评审价;

AG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进入第二阶段评议的最低投标评审价。

2

综合利用数量评审

20分

●为鼓励白泥综合利用,每月应有15000吨白泥(含灰渣;湿重)外运到有资质的企业再利用。综合利用数量每增加1000吨加2分,直至加满20分为止。

●每月外运白泥(含灰渣;湿重)无法达到15000吨或者再利用家数按废标处理。

3

技术能力评审

30分

清理处置作业管理(提供满足中标数量作业的人员、车辆、装卸机械及安全作业的管理规范或运营投放方案,具备根据白泥、绿泥、石灰特性分类堆放及资源化利用的能力),方案最佳得10分。

●白泥外运综合利用业绩或方案并应与中标数量相匹配,业绩应是真实的,方案应是可执行的,匹配度越高,分值越高,得分最高20分。

 

9.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21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3月22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

10.2参与方式

10.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投标人须遵守沙县政府和本公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来自福建省外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监测报告。)

10.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5658595,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10.2.3网络:在阿里平台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s://fjqszy.go.1688.com上投标报价。

11.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30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1.2.1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9007312)。银行电汇回单单独密封装订

11.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单独密封装订

11.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1.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1.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1.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1.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1.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1.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2.1投标文件分成三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第三部分为商务文件(报价书)

12.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5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c.非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2.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主要有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等等。

12.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2.5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报价的任何内容。

13.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4.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轻纺公司网站 www.fjqfkg.com、

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s://fjqszy.go.1688.com。

联系方式:0598-5658595(招标办)廖工13850856250(技术联系人)

附件《投标报价表》

招标人: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314


投标报价表

招标单位:三明青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022QY023C

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清理处置工作

 

 

投标报价:(税率     %)

 

小写: /吨碱

 

大写: /吨碱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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