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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FC010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现有房屋及市场平房店面,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底价:
1.租赁标的:见附表。
2.租赁面积:见附表。
3.挂牌底价:见附表。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缴交竞价保证金详见附表。保证金应以竞价人的身份缴交至青山纸业账户(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沙县工行青州支行,账号:1404 0494 0900 1000 160)。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青山纸业财务部将予以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合同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三、 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仓库、办公等,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笔租金,后续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4.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与首月租金等额的3个月租金,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逾期支付租金处理。履约保证金待租期届满后,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并已结清各项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用于堆放工具、材料等物资(无毒、不易燃、不易爆)仓库或办公室。承租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山纸业公司规章制度等;若遇青山公司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时,出租方可即时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若需用电,自行向青山公司相关部门申请。租赁房屋位于厂区内的,承租方自行负责存放、加工材料等物资的进出厂区。租赁期间,出租方将钥匙全部交给承租方,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必须如数交还出租方钥匙。
3.承租人自行负责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保管好仓库钥匙;仓库内工具、材料等物资承租人自行堆放和运输;承租人违规使用所租赁的房屋,青山纸业公司有权责令承租人整改,承租人须按照青山纸业公司要求予以整改,否则青山纸业公司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造成青山纸业公司及周边租户损失的,承租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4.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要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装修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将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1)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的;
(2)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
(3)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4)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6)承租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第三人的。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公司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3)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
(4)因为政策变化、土地征用等。
8.本项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于当日内腾退交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逾期交还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承租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数额的赔偿金。若对出租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
9.租赁房屋必须按要求使用,不得居住、生活、仓储、经营等“三合一”混合使用。
10、租赁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出租方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场所内的安全防火和保卫工作,并与出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12.双方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公告期限: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9日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竞价人请于2022年6月9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竞价人应于2022年6月10日15:00时前将竞价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予接受。
联系地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管理部,联系人:房产管理部 吴女士5658388 刘先生5658338
十、竞价规定:
1.报价为月租金。
2.竞价人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最高价确定承租推荐人的评审办法,最高价相同时,相同者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
5.承租推荐人需于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管理部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十一、竞价文件要求:
1.企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竞价人代表被授权书、报价单(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自然人参与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报价单(本人签名)。
十二、发布招租公告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附件:《附表》、《报价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报 价 单
编号:
租凭物名称:
报价:
竞价人签字、盖章:
时间: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