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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FC018 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 分类:招投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9-19 17:15
【概要描述】2022FC018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房屋需公开竞价招租,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信息: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其中北起元帅路的4间店面分别如下: 编号 标的名称(地址) 挂牌底价(元/月) 建筑面积(㎡) 竞价保证金(元)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装修保证金(元) 装修免租期 1 65号店面 820 6.02 5000 商业 3年 无 无 2 67号店面(原9号店面-5铺面) 3080 51.27 15000 商业 3年 15000 1个月 3 69号店面 6380 33.58 30000 商业 3年 30000 1个月 4 77号店面(原6号卷帘门铺面) 13720 91.45 55000 商业 3年 55000 1个月(若原承租户竞价成功,则不享受装修免租期)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缴交竞价保证金(按上表金额进行缴交)。保证金应以竞价人的身份缴交至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170 5013 0400 0099 04)。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ji财务部将予以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合同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三、 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 2.租赁用途:商业店面(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笔租金,后续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装修免租期:见上表,含在3年租赁期内。 6.装修保证金:见上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缴纳,(装修保证金的质押期不少于1个月装修免租期)。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改造完成,经出租方审核后,且承租方在此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应缴纳3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且承租方已结清所有各项费用,并无本合同违约事实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我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承租方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支付与房屋有关的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收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房屋相关的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若由出租方代垫费用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后形成的新固定装修,如拆卸后有损租赁房屋安全或用途,则不得拆卸,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3.如果出租方出售房屋的,须在 1 个月前通知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不予赔偿和补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直接通知解除合同。 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消防、防疫、环保、城管等报批手续及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承租方自行承担无法取得或审批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各类报批手续、未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并且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房产的检查、监督。 7.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对周围商户、居民产生不良影响,自行协调周边邻里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8.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9.租赁房屋实行“门前三包”,承租方应做好三包工作,门前不得堆放各类物品(含商品及杂物等),无垃圾污水污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张贴等。“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10.承租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处分权。承租方不得转让、抵押承租的房屋及属于出租方所有的物品。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房屋内的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并在合同履行期间(含免租期)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12.租赁房屋必须按要求使用,不得居住、生活、仓储、经营等混合使用,所有“三合一”混合使用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整改甚至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非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违约,且出租方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 (2)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3)因政策变化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等;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用途,或损坏建筑结构的; (6)承租方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道路,以及其他违反消防相关规定的情形。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应保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清洁状态,并结清各项费用,当日移交给出租方。如逾期交还,应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前最近一期租金标准的双倍计付占用费。 15.双方就本项目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公告期限: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竞价人请于2022年10月13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竞价人应于2022年10月14日9:30时前将竞价文件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以密封形式送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予接受。 联系地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管理部,联系人:房产管理部 吴女士5658388 刘先生5658338 十、竞价规定: 1.报价为月租金。 2.竞价人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最高价确定承租推荐人的评审办法,最高价相同时,相同者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 4.承租推荐人需于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管理部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十一、竞价文件要求: 1.企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竞价人代表被授权书、报价单(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自然人参与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报价单(本人签名)。 十二、发布招租公告及结果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附件:《报价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2022FC018 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概要描述】2022FC018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房屋需公开竞价招租,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信息: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其中北起元帅路的4间店面分别如下:
编号
标的名称(地址)
挂牌底价(元/月)
建筑面积(㎡)
竞价保证金(元)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装修保证金(元)
装修免租期
1
65号店面
820
6.02
5000
商业
3年
无
无
2
67号店面(原9号店面-5铺面)
3080
51.27
15000
商业
3年
15000
1个月
3
69号店面
6380
33.58
30000
商业
3年
30000
1个月
4
77号店面(原6号卷帘门铺面)
13720
91.45
55000
商业
3年
55000
1个月(若原承租户竞价成功,则不享受装修免租期)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缴交竞价保证金(按上表金额进行缴交)。保证金应以竞价人的身份缴交至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170 5013 0400 0099 04)。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ji财务部将予以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合同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三、 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
2.租赁用途:商业店面(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笔租金,后续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装修免租期:见上表,含在3年租赁期内。
6.装修保证金:见上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缴纳,(装修保证金的质押期不少于1个月装修免租期)。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改造完成,经出租方审核后,且承租方在此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应缴纳3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且承租方已结清所有各项费用,并无本合同违约事实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我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承租方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支付与房屋有关的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收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房屋相关的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若由出租方代垫费用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后形成的新固定装修,如拆卸后有损租赁房屋安全或用途,则不得拆卸,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3.如果出租方出售房屋的,须在 1 个月前通知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不予赔偿和补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直接通知解除合同。
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消防、防疫、环保、城管等报批手续及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承租方自行承担无法取得或审批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各类报批手续、未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并且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房产的检查、监督。
7.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对周围商户、居民产生不良影响,自行协调周边邻里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8.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9.租赁房屋实行“门前三包”,承租方应做好三包工作,门前不得堆放各类物品(含商品及杂物等),无垃圾污水污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张贴等。“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10.承租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处分权。承租方不得转让、抵押承租的房屋及属于出租方所有的物品。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房屋内的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并在合同履行期间(含免租期)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12.租赁房屋必须按要求使用,不得居住、生活、仓储、经营等混合使用,所有“三合一”混合使用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整改甚至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非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违约,且出租方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
(2)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3)因政策变化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等;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用途,或损坏建筑结构的;
(6)承租方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道路,以及其他违反消防相关规定的情形。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应保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清洁状态,并结清各项费用,当日移交给出租方。如逾期交还,应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前最近一期租金标准的双倍计付占用费。
15.双方就本项目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公告期限: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竞价人请于2022年10月13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竞价人应于2022年10月14日9:30时前将竞价文件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以密封形式送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予接受。
联系地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管理部,联系人:房产管理部 吴女士5658388 刘先生5658338
十、竞价规定:
1.报价为月租金。
2.竞价人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最高价确定承租推荐人的评审办法,最高价相同时,相同者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
4.承租推荐人需于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管理部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十一、竞价文件要求:
1.企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竞价人代表被授权书、报价单(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自然人参与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报价单(本人签名)。
十二、发布招租公告及结果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附件:《报价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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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1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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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FC018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房屋需公开竞价招租,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信息: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其中北起元帅路的4间店面分别如下:
编号 |
标的名称(地址) |
挂牌底价(元/月) |
建筑面积(㎡) |
竞价保证金(元)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装修保证金(元) |
装修免租期 |
1 |
65号店面 |
820 |
6.02 |
5000 |
商业 |
3年 |
无 |
无 |
2 |
67号店面(原9号店面-5铺面) |
3080 |
51.27 |
15000 |
商业 |
3年 |
15000 |
1个月 |
3 |
69号店面 |
6380 |
33.58 |
30000 |
商业 |
3年 |
30000 |
1个月 |
4 |
77号店面(原6号卷帘门铺面) |
13720 |
91.45 |
55000 |
商业 |
3年 |
55000 |
1个月(若原承租户竞价成功,则不享受装修免租期) |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缴交竞价保证金(按上表金额进行缴交)。保证金应以竞价人的身份缴交至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170 5013 0400 0099 04)。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ji财务部将予以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合同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三、 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
2.租赁用途:商业店面(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笔租金,后续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装修免租期:见上表,含在3年租赁期内。
6.装修保证金:见上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缴纳,(装修保证金的质押期不少于1个月装修免租期)。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改造完成,经出租方审核后,且承租方在此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应缴纳3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且承租方已结清所有各项费用,并无本合同违约事实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我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承租方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支付与房屋有关的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收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房屋相关的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若由出租方代垫费用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后形成的新固定装修,如拆卸后有损租赁房屋安全或用途,则不得拆卸,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3.如果出租方出售房屋的,须在 1 个月前通知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不予赔偿和补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直接通知解除合同。
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消防、防疫、环保、城管等报批手续及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承租方自行承担无法取得或审批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各类报批手续、未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并且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房产的检查、监督。
7.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对周围商户、居民产生不良影响,自行协调周边邻里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8.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经营的情形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9.租赁房屋实行“门前三包”,承租方应做好三包工作,门前不得堆放各类物品(含商品及杂物等),无垃圾污水污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张贴等。“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10.承租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处分权。承租方不得转让、抵押承租的房屋及属于出租方所有的物品。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房屋内的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并在合同履行期间(含免租期)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12.租赁房屋必须按要求使用,不得居住、生活、仓储、经营等混合使用,所有“三合一”混合使用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整改甚至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非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违约,且出租方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
(2)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3)因政策变化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等;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用途,或损坏建筑结构的;
(6)承租方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道路,以及其他违反消防相关规定的情形。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应保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清洁状态,并结清各项费用,当日移交给出租方。如逾期交还,应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前最近一期租金标准的双倍计付占用费。
15.双方就本项目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公告期限: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竞价人请于2022年10月13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竞价人应于2022年10月14日9:30时前将竞价文件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以密封形式送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予接受。
联系地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管理部,联系人:房产管理部 吴女士5658388 刘先生5658338
十、竞价规定:
1.报价为月租金。
2.竞价人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最高价确定承租推荐人的评审办法,最高价相同时,相同者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
4.承租推荐人需于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管理部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十一、竞价文件要求:
1.企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竞价人代表被授权书、报价单(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自然人参与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报价单(本人签名)。
十二、发布招租公告及结果媒体: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附件:《报价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